顾客须知

Bizwin咨询公司的网上商品,全部都是日本国内正规厂家制造并销售的商品。
这些商品由日本神户港出口以及由中国上海港进口时都是遵循正规的法律手续进行。
对于进出口相关手续,付款方式,运输,商品质量内容的保证,该商业行为都是基于
INCOTERMS的相关规定,由日本的厂家及中国的进口方承担相应责任,
Bizwin咨询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关于顾客
本公司客户需先行登录,才可以进行购物活动。
向中国的商品出口都是采用船运方式,期间大概耗时2-4周。
但是,当商品在通关时或者在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情况下,商品到达时间可能会推迟,
敬请谅解。
商品发送时,本公司会在邮件中通知您在Podium系统中的查询号码。
由于是海外的商品发送,所以请恕本公司不受理客户指定时间的商品发送。
商品订购后,由于有的商品厂家已没有存货,只能取消该次交易,敬请谅解。
关于收货方仓库的问题,在商品发送时,本公司会利用邮件与您联系。
(电气用品安全法(PSE法)、产品质量法(PL法)、食品卫生法等)
:进出口公司承担日本国内法律及中国相关法律的法律责任,Bizwin咨询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关于商品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的语言为日语。为了尽量保证商品的适当价格不附中文说明书。
但是,如果客户有需要,本公司可以提供简单的商品说明以及使用顺序的中文译本,
这一过程耗时2-3周及2000日元的手续费。(有需要的情况下请另外用邮件联络)

○关于商品保证
关于商品保证问题,以制造厂家的规定为基准。本公司对该商品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
商品在日本发送时或者到达后如果发生丢失,破损,将由运输公司的保险负责。
本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

○关于补偿外事项的说明
以下事件属补偿外行为,敬请留意
①顾客的记载失误(包含邮件地址,姓名,地址记载错误以及房间号漏记等)
以及运输中产生的问题(长时间不在,不履行接受行为)而引起的商品的未到,丢失等
在得到顾客未收到商品的联络时,本公司会进行调查。
但顾客的联络过迟的(自本公司发出确认通知后经过1周的时间),有可能无法进行补偿。
②除以上记载之外,如超出运输公司以及保税仓库的保存期限,废弃商品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
③无法向中国进口的商品以及超出规定范围数量的商品(包括在通关检查时被没收的商品)
④假货,仿制品或者商品出现问题的情况
⑤制造商脱销的情况
⑥日本的制造商因经营不善而导致的破产,或改变经营方向而无法继续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情况
⑦小幅度改良而引起的包装的改变,不同或者本体商品的改变,不同等情况
⑧由于商品在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并未对商品品质造成伤害,但是外包箱破损,或瓶子变形的情况
⑨商品存在污渍或微小伤痕,或变色等情况(中国与日本在商品质量的标准上不同而引起)
⑩购入的商品与出口公司的事先说明或回答咨询时不同的情况
⑪网站主页上刊登的商品照片与实物在颜色上稍微存在差别的情况
⑫因使用购入的商品而引发的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火灾,社会事故等在内的所有事故以及二次事故。
⑬登载的商品信息中出现的错误以及数据下载而引发的问题
⑭其他本公司为对客户造成直接损失的情况

○关于商品价格
标示的售价为日元,相应的人民币及美元价格为参考价格。
售价均为货物到达中国上海港的仓库交货价格。

○关于商品价格的变更
有时商品的价格会在未做通知下出现变更,这时,商品输出方有权对价格进行变更,另外,
因汇率而产生的价格变化,商品输出方直接通知客户方变更后的价格,此时交易无法取消。

○收到的商品与所订商品不同的情况
如果您发现问题,请在不破坏商品包装并在未使用的情况下及时与本公司联系,如果证实是厂商的责任,
将重新发货,但是如果您误使用的话,我们将不予赔偿。

○关于商品包装
易碎品,高级商品,家具等需要特殊包装的情况下,有时另行需要包装手续费,
请您在订货之前以邮件的方式与我们联系。

○关于手续费
订货时所需的全部手续费,由顾客个人承担。

○未付款时交易取消的规定
①自本公司请求付款后经过2周以上仍未付款的,将取消交易。
如果是本公司垫款购买的商品,本公司有权处分该商品。
并有权请求支付相当于商品价格20%的违约金。
对于未付款的顾客今后的委托订货也无法受理,提请注意。
②顾客收到商品后却拒绝付款时,本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

○关于个人信息
本公司尽最大的努力注意保护顾客信息(个人信息),将顾客输入的信息视为真实而正确的信息。
由于信息错误而带来业务上的障碍时,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顾客输入的信息只用于对顾客提供的服务业务,或者为了完成对顾客的服务而提供给第三人,
而不会由于其他目的而使用或者提供给第三人。
本公司使用SSL等保护顾客登录的信息,但由于使用超越管理范围的方法而泄漏信息的,
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关于顾客须知的修改等
本公司可以任意修改本顾客须知,本公司还可以制定补充本顾客须知的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
本顾客须知的修改或者补充,自修改后的本须知或者补充规定公开于本公司规定的网站之时生效。
此时,顾客应遵守修改后的须知及补充规定。

○准据法、管辖法院
有关商品发生纠纷时,以日本法为准据法,神户地方法院作为第一审专属合意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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